第104章 旧仆击鼓(1/2)
每年的年节前后,京兆尹府衙,都是空闲时段。
两座古朴威仪的石狮子,岿然不动地立在门前。象征着权威、公平、公正。
今日无事做。
衙役们百无聊赖,有三五个靠着石狮子晒太阳;还有人蹲着,看阳光下蚂蚁搬食物回巢穴;甚至有人围在一块儿斗蛐蛐。
就是无人,正正经经,当差。
京兆尹蔡大人,正端着一碟子鱼饵,弯着腰站在在公堂后院一个大水缸旁,缸内养着几尾红锦鲤。
看一条条锦鲤有的欢快,个个张着圆口,扑食。
蔡大人一改往日的“活阎王”黑脸形象。
逗着鱼儿嬉戏,他还给这几尾鱼取了昵称。
“别着急,哎,大胖,你别抢二胖的食物,我这多着呢......嗨,小红,往日你最乖,今儿也厚脸皮了......”他一边喂,一边和鱼对话。古今中外,没第二位这样的京兆尹大人。
忽然,“咚......咚......”立在府衙门口的那面鸣案鼓,被人敲响了!
鼓声重重敲在,众人的耳中。
本能的,府衙当差的众人,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手脚麻利整理服饰,器械。
“来活了!”
“快,有人鸣鼓,准备升堂。”
“我的差帽,在你屁股下。”
“快去喊大人!”
“师爷去了。”
蔡大人在听到鼓响的第一声,立即放下手中之物。穿戴好官服官帽,走到中庭就遇到来寻他的师爷。
蔡大人开口询:“你可瞧见,是怎样的人鸣鼓报案?”
“卑职瞧见,是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子。”
蔡大人熟练地坐进“明镜高悬”牌匾下方的椅子上。他将惊堂木一拍,又恢复成冷面判官,高声喝问:
“堂下何人?祖籍何处,现居何处?”
地面跪着的人,身穿青灰色棉衣,闻言他抬起头,恭敬回应:“小的名叫张富贵,京都人士,现居城外,北高山,是一名守林人。”
众人这才看清,他脸上疤痕交错,遮住原本光洁的面容。
看上去是陈年旧伤。
乍一看,有一丝恐怖。
站立在两旁的衙役,顿时打起十二分精神:可别是个暴徒,得提防,万一冲上前伤了他人。
“今日击鼓,有何案情要陈诉?”见多识广的蔡大人,神情淡定,眼神锐利,盯着下方的人问道。
“小的想要个说法,为我死去的妻子和儿子,以及我这些年的苦楚。”张富贵说到此处,神情黯然。
蔡大人打量,此人虽跪着,但气度不错,不像穷苦出身。
不知为何,蔡大人的右皮,忽然跳个不停!
按住胸中疑虑,“有何缘由,你速将前因后果说个明白,本官才好裁断。”蔡大人说道。
“是。在说之前,咱们洛国国法,奴仆具有两种,一种是奴藉;一种是平民。后者有独立的人身自主权,奴仆与主人是经济意义上的雇佣关系,主子雇佣奴仆,必须订立契约,写明雇佣的期限、工钱,到了约定之日,主仆关系就自动解除。这一条律法,大人应该知晓吧?”
跪着的张富贵,问的不卑不亢。
没想到此人还通晓律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