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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庙会(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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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裴若华共同经历了无数危险,称得上是同生共死,但这般的亲密却是从未试过。

原来,这种感觉很好,很好。

裴若华并没有发现齐穆的异样,她一边吃,一边说道:“嗯,肉质嫩滑,味美香咸,果然很好吃。”

她抬眸,迎上齐穆的目光。

“光看着我做什么,你也吃呀。要不然,我就要把鸡腿全吃光,不给你留了。”

裴若华的笑容仿佛清风,将他心中的郁气一扫而空。

他伸手抓过另一只鸡腿。

“不行,鸡腿最好吃了。”

一只荷叶鸡很快就吃完了。

裴若华和齐穆都有个习惯,就是不浪费粮食,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粗茶淡饭,都是一样。

老板瞧见了,十分开心。

食客将吃食全部吃光光,就是对一个厨子最高的赞誉。

这就证明自己做的菜好吃,好吃别人才会爱吃。

“老头儿每年在庙会买荷叶鸡,在大吉巷也有间小酒楼,除了卖荷叶鸡之外,还有几样拿手小菜,欢迎公子和小姐多多来品尝。”

老板笑哈哈说道。

裴若华从善如流。

“好啊,我们得空了就会去的。”

就在裴若华和小摊老板说话间,旁边却有人阴阳怪

气地说道:“这个荷叶鸡很一般嘛,这都算好吃?我看是没吃过好东西吧?”

裴若华扭头看去,只见说话的是一个穿着锦缎的年轻男人,他面前摆着五只荷叶鸡,可是每一只荷叶鸡都只吃了鸡脖子,再看他掏出丝怕擦了擦手,显然是已经吃完了。

裴若华秀眉微蹙。

“我们吃我们的,与你何干?”

那人瞥了一眼裴若华,不屑道:“哼!穷鬼!”

说着,随手扔下一片银叶子。

齐穆意味深长地看了那人一眼,裴若华今日的穿着打扮并不华丽,但只要有眼力的人都不会说出“穷鬼”这样的话来,单单她发髻上的点翠步摇,就价值千两银子了。

裴若华不但不生气,反而觉得好笑,哪里来的暴发户,敢在齐穆面前炫富。

她的手指在桌上敲打片刻,眼珠子一转,对老板笑道:“请问你这儿有纸笔么?”

老板道:“有的。”他脸上带着赧然之色,“只是纸笔都不太好。”

他虽然识字不多,但这么多年做生意下来,已经习惯了用纸笔来记账了,只是纸笔是个金贵的物事,他的小孙子上学堂用好一些的纸笔,他就舍得用最差的那一种。

裴若华

淡淡笑着。

“没关系,劳烦你给我拿纸笔来。”

“好的,好的。”

老板喊来小伙计,赶紧桌子上的东西收拾好,铺上纸,又将蘸满浓墨的毛笔递给裴若华。

裴若华朗声道:“老板,你的荷叶鸡甚是美味,我写两句聊表心意。”

老板闻言笑道:“那可多谢小姐了。”

在大雍帝国,除了武者之外,读书人也是很得尊重。

那人见裴若华如此架势,本来要走的,当下也不走了。

“嗤,吃个荷叶鸡而已,还要写什么感言,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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