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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阴魂在法律机关闹?呵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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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其名源于城墙与护城河,“城”原指挖土筑起的高墙,而“隍”是指没有水的护城壕,两者均为古代军事设施用以保护城市。

班固《两都赋序》有云:“京师修宫室,浚城隍。”

古时人们认为与生活、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事物,都有神灵护佑,于是城和隍被神化为城市的保护神,始称“城隍神”。

据记载,自周朝始,人们在除夕之日要腊祭八神,其中第七神就是水庸神,也就是“城隍神”。三国时代,民间开始兴建城隍庙或城隍祠。

城隍爷是冥界的地方官,他的职权是管理死者和生者的户籍,保护一方水土安宁,为这个城市的百姓记录善恶功过。城隍爷是守护城池、护国安邦、统辖亡魂、调和风雨之神。后逐渐由守护神演变成与人间政府所派遣的“阳官”对应的“阴官”,专责这一地区的大小阴间事务,职权相当于咱们阳间的市长。

城隍神职责涵盖维护公平、伸张正义、监察万民等,被誉为公忠正直的神灵。各地的城隍由不同的人出任,甚至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行选出,选择的标准是殉国而死的忠烈之士,或是正直聪慧的历史人物。

《太上老君说城隍感应消灾集福妙经》赞其“剪恶除凶,护国保邦”。故历代官员在赴任时,都要先到城隍庙内烧香、祭拜、宣誓等,以求城隍护佑一方平安。

看到这里,很多人肯定就知道我们法律机关和城隍庙的相似之处了,因为城隍庙分明就是另一个维度的充满正气的法律机关嘛。

只不过城隍庙职权集中,而我们所在这个维度的世界把法律的机关根据职能不同细化为了三种,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

立法机关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在我国,主要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这些部门行使国家立法权,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

司法机关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等。人民检察院则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此外,公安机关在行使刑事侦查权时,也被视为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其他如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部门、军队保卫部门等在进行刑事诉讼时,其角色也类似于公安机关。

在我们国家,执法机关通常指的是行政机关中负责执行法律、法规的部门,例如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这些机关负责实施行政管理,并确保相关法律的执行。

讲了三者的区别,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立法、司法和执法在功能上有所区分,但在实际操作中,三者之间往往存在密切的相互作用和协作,以确保法律体系的顺畅运行。

立法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司法机关负责审理案件和监督法律实施,而执法机关则负责执行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务。这三者共同构成了国家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那么问题来了,有阴魂敢在城隍庙里闹事吗?我想绝对没有阴魂敢去闹。那么,会有阴魂敢在我们人间的法律机关里面闹事吗?同理,没有阴魂敢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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