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游戏竞技 > 老子今年百万岁 > 第一百三十四章 嫌疑人

第一百三十四章 嫌疑人(2/2)

目录

可丁一算错了一件事,很多时候,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实力,别人才会把你当成人物看待,才有了成为“朋友”的资格。而此时“倒立男”张冀显然远远不够格,就算是主人张洛也不行,周子清当然不可能在事实未明的情况下出手相助。

“都别吵了,两位收拾好东西随我去镇长府上,如果真不是你们偷的,说清楚就没事了。我们很忙的,今日下午还有神皇庆生大典,请两位公子不要为难我们这些当差的。”捕头看出丁一和马锐也是外门弟子,说话客气了许多。

“走就走!伙计,算账,别忘了把那几道没上的菜都退掉!”没做亏心事的丁一当然不怕别人诬告,只以为是货主怀疑错了对象。

白祺的心情竟然一下子好了起来,乐呵呵地对周子清说道:“不如我们随便吃点,下次我再请顿好的。我们也去镇长那里瞧瞧,真要有人做出那种不要脸的事来,你这位山门领袖可要负责将他们学的东西拿回来。”

“学了什么东西?你怎么拿啊?”收拾好大包小包的丁一,在路过白祺时像看傻子一样看向对方:难道你能像黑衣人一样用支激光笔来清除我的记忆?

白祺回以颜色,也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丁一,然后指向马锐,道:“放心,你身上没有,他有!”

马锐脸色巨变,道:“你们没有任何理由散我功力!”

白祺呵呵笑道:“仙宗脚下历来是刑罚最重的地方,所以才没人敢犯案。你们既然有胆子去偷,想必已经作好了受罚的准备,周师弟,你说是吗?”

“他们应该不像是那种偷窃之人。”田沁鼓足勇气向正要答话的周子清说道。正是几天前向周子清发出求助,才有了白淇提出的和解宴,现在最能帮张氏主仆的,也只有周子清和叶语馨了,但田沁显然更信赖周子清。

叶语馨劝道:“我也相信他们是无辜的,但知人知面不知心,田沁姐,待会去看看就知道了,真要犯了事,就算周师弟不出手,山门也不会擅罢甘休的。”

“哼!”丁一本就视叶知秋为情敌,叶语馨这句很在理的劝说,在丁一听来,已经有点变了味道。

结了酒菜钱,十余名衙役带着丁一和那名货主一起前往不远处的镇长宅邸。丁一在路上越想越不对劲,马锐见状,劝了一句,道:“别多想了,咱们清清白白的,他拿什么来告我们?”

丁一道:“不对啊,少爷,您想想,为什么我们一路上走了这么远,恰巧就碰到他一辆车?为什么他的东西明显要比别人的便宜?为什么别人只卖一两样东西,而他车上的货物品种那么多?又都是些我们需要的东西?”

马锐道:“你这么一说,倒真有点奇怪,但我不知道他能告我们什么?就算是骗了他的货,才值几个钱?再说当时还是有不少路人路过的,我们真要抢他的东西,他不得当场就叫起来了?”

“你说得也对,多数是货主糊涂了,唉,先看看怎么说吧。”丁一稍稍宽心,只是这么一耽搁,自己练功的时间又要被耽误掉不少。

镇长府邸不是很大,一共三进,前两进待客、审案、办公,最后一进是豪华宿舍。

镇长常渭是个很随和的人,由于证据之一的货车和若干证人未到,常镇长甚至还请两位仙宗外门高足去后院客厅小憩了一会。

随着有捕快进来通知万事齐备,常镇长也开始公事公办起来。

审案的流程很简单,先是确认原被告身份,反正在跨国界的仙宗,各种国家的户籍文书满天飞,没人有本事一一核验真伪,到最后,很多人无须携带户籍便可进入小镇,所以这个流程形同虚设,反正报什么名字,就是什么名字了。

第二个流程,原告控诉,老实巴交的货主表达得很有思路,口齿也非常清晰,丁一都有点怀疑对方是不是事先背过台词,说话的顺序和逻辑居然找不出半点毛病。

简单概括起来就是以下几点:第一,我是个不太富裕的生意人,从老远的地方雇了人,天黑就出发,走了几百里路来赶集,扣去过桥费、门票费、集市税、运输保安费后,利润少得可怜。

第二,好不容易做成一笔生意后,发现钱包不见了。因为做那笔生意的之前,非常肯定地记得同马夫结过来程的账,自己收回了钱袋;而那笔生意做成之后,想要将售货款放回钱袋时,钱袋就不见了。

最后,结论:那袋钱只可能是在第一笔交易期间消失的,而唯一有作案可能的只能是丁一和马锐!由于主要负责挑货、结账的人是丁一,与自己触的时间也比较多,所以货主咬定是丁一行的窃!

货主在发现钱包不见之后,立即去镇长府报了案,然后两名捕快便到神皇庙抓人,但被警觉的“小偷”给溜了,直到有人发现“小偷”在镇上最大的那间酒楼,案子才有了进展。

听到这里,丁一和马锐其实已经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进神皇庙认人的是赌坊老板赵悝本人,这分明就是有预谋的圈套,而幕后的主使者很可能就是那个赵悝!

原告一番明确无误的表述之后,陆续有几名证人前来佐证,有两人既看见了丁一和马锐在货主那里购物,又“恰好”看见了丁一和马锐走入主巷中的酒楼;拉车的马夫也是证人,回忆说收了半程车资后直接去饮马了。不知从哪里又冒出来一个人,证明说是看到货主与马夫结完账后,将钱袋纳入自己怀中。

反正就是在一番人证物证的展示后,丁一与马锐当仁不让地成为了本案的唯二嫌疑人。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