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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成立天华公司,股东杨蜜和胡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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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流浪地球》,简直是让华国的科幻电影走向了世界。

难道是系统知道他买了《三体》的版权,所以《流浪地球》剧本就抽到?

但怎么《鬼吹灯》和《盗墓笔记》剧本没抽到?他也是买了版权的。

不过能抽到《流浪地球》剧本李信已经是很高兴了。

这电视剧和电影剧本拿出去给胡戈和杨蜜看,两人怎么会不心动。

不够有些电影让他们两个人出演,觉得还是有些不合适。

毕竟只有适合自己的角色才是好角色,如果不适合,哪怕角色再讨喜也没用。

李信之所以要那电影剧本也拿出来,就是为了让胡戈和杨蜜对未来组建公司有信心。

李信可以弄来那么多的好剧本,就不需要愁公司营收问题,肯定是大赚的。

好剧本配合好演员,对他们的名气热度提升也有帮助。

而且还没成立之前就可以得到这么多好剧本,成立之后难道就没有?

这些电影电视剧的剧本真的是给了李信很大的惊喜。

过了很久他才发现,有些电影和电视剧后面写着的是系列。

后面他发现写着系列是因为剧本不只是一部,比如电视剧《仙剑奇侠传》有三部。

也就是说抽奖到这一部电视剧,等于就获得了三部,太赚了。

加上《琅琊榜》两部,也就是说现在李信手中电视剧剧本有六本。

然后看向了电影,就更赚了。

唐人街探案竟然有四部,李信记得穿越来的是似乎唐人街探案只有三部。

《流浪地球》竟然有三部。

看来还是系统厉害,别人还没有创作出来的剧本都提前有了,或者也有可能这些剧本之前就有了,只是还没有开拍而已。

不管如何李信都是赚了,也有了很大的信心。

正好杨蜜和胡戈都是朋友,李信就找中介人帮忙一起约了出来。

本来两人就是想要开公司和个人工作室的,现在李信又愿意出资,又有剧本,商谈了几天就达成了协议。

不过胡戈不太想离开原公司,因为原公司的老板对胡戈有知遇之恩,哪怕后面原公司对于胡戈的帮助已经很小了,他还是不愿意离开。

人品真的是很好,李信也是看中了这点。

公司已经阻碍了艺人的发展,一般艺人都会跳槽的,可是胡戈并没有,最多是组建自己的工作室。

对于这样的艺人,作为老板的谁不喜欢。

所以李信就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公司股东为四人,李信、杨蜜、胡戈加上糖人公司的老板蔡怡侬。

正好糖人在电视剧方面也有不少的人脉,可以说这样的合作更好。

李信出钱出剧本,胡戈和杨蜜有流量,蔡怡侬有人脉,简直是完美配合。

之所以要找人合作,李信也是没办法,先不说系统任务。

就说人脉这方面,混娱乐圈光有钱根本不行,多少煤老板拿着大把的钱进来,最后还不是退场了。

就好比杨蜜,她自己出钱又出人,还签下三年对赌,可是占股才十几,这就是娱乐圈人脉的重要性。

当然了虽然说李信出资,但是其他三人也有在里面投资。

按照出资比例,李信剧本投入以及各方面的考虑,最后李信成为了公司的大股东,占股50%,杨蜜、胡戈、蔡怡侬三人均占股15%。

这样的加在一起为95%,还剩余5%,这就是为后面签约的艺人或者一些有才干有人脉的人准备的股份。

只有公司是大家的,那么才更有干劲,才会希望公司更好。

可以说因为大家都想要合作,所以和谈的还是很愉快的。

不过也花费了近半个月的时间,毕竟涉及的金钱比较多,还有未来的收益问题以及合同之类的,多花费一点时间也是应该的。

因为李信只有一周休息时间,所以特意的多请了一周。

好在李信的戏份不重,导演可以先拍摄其他的,知道李信是要成立传媒公司,导演自然没多说什么。

说不定以后还会有合作,李信戏份少,请几天也正常,其他演员有事情也会请假的,还是可以谅解的。

最后公司名字取名为天华传媒影视公司。

因为大家都是华夏人,天朝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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