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频言情 > 皇明土着大战穿越众 > 第480章 争夺公论(二十六)

第480章 争夺公论(二十六)(1/2)

目录

郑宽上本,转郑三虎的名字

郑彪

郑直原本以为,休沐之后,一上值就要面对汹汹公论,却不想主上没啥反应,仿佛并没有看到他的文章。郑直以为弘治帝这是引而不发,待机而动。却哪里晓得,对方得知郑直呈送了论文,第一时间就拿到手翻阅,然后犹豫了。无它,被郑直一改往日做派,旗帜鲜明的站队惊到了。

这篇雄文一出,意味着郑直彻底和内阁,乃至文臣撕破脸了。同样也意味着,弘治帝将有可能被郑直拖下水,直接卷入和内阁的短兵相接。可若是弘治帝不明确表示对郑直的支持,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推着对方继续挑衅内阁,就太寒人心了。

弘治帝陷入到了两难之中,郑直此举,这无异于反将他一军。因此事到临头,弘治帝反而犹豫了。他不晓得郑直究竟有什么底气如此决绝,反正晓得他自个还没有准备好直面内阁。

因此这几日东厂的番子一直盯着喜鹊胡同和芝麻巷,弘治帝要弄清楚,这究竟是郑直置之死地而后生,还是咬定青山不放松。

“这几日郑锦衣中午都会和翰林院藁城籍庶吉士边璋,程敬,后军都督府经历司都事谢国表相聚。期间郑锦衣的侄子,山西平阳府生员郑墨也会偶尔参与其中。”杨鹏恭敬的将这些日子郑直的行踪向弘治帝禀报。

皇爷不愿意称呼郑直官称,弄得杨鹏也不得不给对方找了一个含混的代称‘锦衣’。

“谢国表是谁?”弘治帝并不在意郑直与边璋和程敬来往,一者他们都是同年符合大明潜规则,二者郑直真的势单力薄。

“山西平定州人,今年四十二。驿吏出身,流转各处二十六年。之前在南京太仆寺任监丞,于今年六月初调任后军都督府都事。”杨鹏早有准备简单介绍了谢国表的脚色。

“这是啥?”弘治帝不置可否,随手翻看杨鹏送来的几张纸。当先就看到了标题‘道报’。

“此乃郑锦衣的侄子郑墨开设报斋今日所出报纸。类似于揭帖,从邸抄和街头巷尾打听消息汇聚而成。不过之前只是刊登郑锦衣与翰林院纷争,其余时候则是各地商讯。可这次不同,整张纸大部分都是在京官员阴私事。”杨鹏介绍一句“实在有碍观瞻。”

弘治帝拿起来随便选了一条读了,不由气沮“这上边登的是真是假?”

“老奴上午已经让人去查证了,目下只证实了一小部分。”杨鹏不动声色道“细节处偶有偏颇。”

弘治帝懂了,也就是讲,这上边刊登的各类官员徇私舞弊的事,很有可能都是真的。看到专门有一半的纸刊登的是都察院的御史们的阴私,弘治帝皱皱眉头“怎么回事?”

他感觉郑直此刻的反应很不正常,之前都是他推着对方一步步走。如今感觉,若是拽不住,郑直很有可能就直接要扑过去咬人了,还不仅限于内阁,而是整个文臣。

“郑家二嫂自戕之后,坊间传闻,其与郑家四嫂都被借住郑家的赵家亲戚坏了名节。”杨鹏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郑家能人不少啊!”弘治帝懂了,郑直不是谋定而后动,也不是咬定青山不放松,而是急眼了,要拼命。

言罢斜睨杨鹏,显然对方应该晓得了原委,这才引导着弘治帝发现了真相。毕竟他只告诉杨鹏去监视郑直,却并没有给对方讲过为啥监视。

“这郑墨平日间以郑锦衣马首是瞻。”杨鹏恭敬回答“这刊印《道报》的道报斋,就是郑锦衣出银子办的。”

弘治帝点点头,他立刻懂了郑直此举最初意图。与那些同年会,诗社一般,都是为了和内阁争夺士林公论“那个东林诗社如何了?”

“加入的人不多,如今还都是乙丑科的进士。”杨鹏言简意赅的回禀。

花架子。弘治帝听出了杨鹏内里的意思,东林诗社根本不得用。如此,郑直鼓捣两个月,除了他自个明确要和内阁乃至文臣死磕外,几乎一事无成。不过这已经让弘治帝很满意了,倘若对方一呼百应,那才叫天下奇闻。

同时弘治帝也对目下局面有了判断,时机未到。可是又要面对另外一个问题,该如何安抚郑直。毕竟弘治帝千方百计挑逗郑直与内阁,文臣的关系,如今对方真的要撸袖子干了,他若是还按兵不动,寒人心可以不去管,恐怕郑直这一次都要搭进去。

“把郑卿的《论文臣统兵优劣论》交付内阁评议。”弘治帝沉思片刻有了决定,不能挫了锐气,可以虚晃一枪。

一方面让郑直更加坚定的沿着自个的筹划走下去;另一方面郑直这篇文章反正也瞒不住,内阁也需要出出气。虽然这会让郑直吃苦头,却不会伤筋动骨。只要留有元气,就可从头再来。

这就是棋子的悲哀,一入棋局,已经身不由己。

一旁的李荣应了一声,从御案上拿起郑直的题本,退了出去。

“定国公那里怎么讲?”弘治帝待李荣离开,这才询问。李荣也是清宫老人,弘治帝不是防着太子,而是想了解全部的真相。

“只是喊冤,其他一概不认。”杨鹏回答的干脆利落“至于印模,同样否认知晓。”

“曹家的事呢?”弘治帝对于杨鹏的答案并不意外。从先帝时到如今,定国公府一直都是厌物。为了讨好文臣,竟然当众下先皇的面子,这是正常人做的事吗?更有甚者,协助奸夫谋杀亲夫。相比之下,堂堂国公,求娶一个淫妇为妻也就不算啥了。大明勋贵龌龊多,可谁家也没有传出这么多腌臜事,定国公府的家教可见一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