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赤旗 > 第一百零三章 其或设伏待我(五)

第一百零三章 其或设伏待我(五)(2/2)

目录

“所以,咱不能坐等他两部来攻。我的意思是,满公,咱可以主动进击!”

满典迟疑说道:“番公,利父那边的刘贼部,众近万人,湖6的贼兵少些,然据侦知,亦两千余众,——现杨方贼部奔逃回了湖6,湖6的贼兵就更多些了,或已近3千,而你我的可用之兵才有两千,贼众我寡,……仆敢问番公,何以进击?”

番侃把水碗放在案上的正中,将两个盛放果脯的小碟,1个放在了水碗的西南边,1个放在了水碗的东边,放到西南边的小碟距离水碗稍远,放到东边的小碟距离水碗稍近。

他指着这水碗和这两个小碟说道:“满公,水碗是方与,离水碗稍近此碟是湖6,稍远此碟是利父。湖6去方与近些,两县城相距约百里上下;利父去方与远些,两县城相距约1百45十里。此亦即是说,只要湖6与利父派来攻我部的贼兵不是同日从两地出发,他们抵近方与之时就会有先后之分、早晚之别。番公,这1个先后之分、早晚之别,即我部迎战之机也。”

“番公是想抓住这两路贼兵抵近方与的时间之不同,而各个击破之?”

番侃点头说道:“然也。”

“湖6的贼兵少,就算加上溃逃回湖6的杨方贼部,料之能来攻我的贼兵,至多也就两千,那么如果是湖6的贼兵先至,你我倒借助地利,倒的确是有1战之力,可湖6出兵晚,反而先至我方与的是利父那边的刘贼所部贼?刘贼所派之兵必不会少。番公你不是说他日前所派之刘英等贼部,就大约有3千余众之多么?那你我恐怕是就没有1战可胜的把握了啊!而1旦战事拖延,湖6之贼亦至,你我就将陷入腹背受敌之险境矣。”

湖6距离方与近,正常来说,当是湖6的贼兵先抵近方与,可是也不排除湖6的贼兵出湖6的时间较晚,反而是在利父城外的刘昱所派之贼兵先抵近方与。

番侃说道:“满公所言极是。是以,为确保万全,满公,你我就得向府君请求援兵了。”

“向府君求援?”

番侃说道:“我想劳烦满公与我联名上书府君,请府君再给你我拨些兵马,亦不需拨给太多,只再千人,你我便有足够的把握,纵是刘贼所派之贼兵先抵近方与,亦能将之击败。”

满典作为主簿,是娄政的心腹,娄政现在想的是什么?满典岂会不知?

他犯难地说道:“这……。”

“怎么?满公有为难之处?”

满典说道:“番公,不是我为难,我是担心,府君不见得会肯再给你我拨兵啊!”

“此我知也。曹贼部已南下至泗水北岸,为保昌邑安全,府君是有可能会犹豫要不要给咱拨兵。然以我之愚见,当前之我郡的敌我形势,已非是我刚出昌邑之时的那个形势了!现如今,有了我的3战3胜,刘贼部士气已挫,已然是进退失据,此其1也;方与之围在满公与仆的合力下,已然解掉,方与扼利父与湖6之间,等同是咱们已经断掉了刘贼部的后路,料刘贼部现必惊慌失措,此其2也,相比我刚出昌邑之时,如今之我郡内敌我的形势,已不再是有利於贼,而是有利於我郡矣!此正是咱们乘胜进击的大好良机,只要兵马充足,咱就能够发起反攻,说不定便是方与这1战,咱们就能将刘贼1举击溃!进而收复湖6、高平、戚亭等县。……满公,於此我郡内之敌我形势已然发生变化之际,我想府君即使犹豫,可也不1定就会坚持不肯给咱们拨兵。并且满公你现下虽然没在郡府,可功曹刘公却仍在郡府。刘公是个智谋之士,他1定能够看出拨兵给咱的好处!你我可在上书府君的同时,给刘公也去书信1封,请刘公代你我向府君进言。我想,府君答应给咱调兵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满典犹豫了好长1会儿,要不要给娄政上这封书?

上了这封书的话,娄政可能会拒绝,可若不上这封书的话,番侃方才所言半点不错,现在郡内的敌我形势确然是已经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尽管刘昱部贼的实力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失,可任谁也能看出,战场上的主动权已经从刘昱那边,被番侃抢夺在了手中,形势已是变得相当有利於他们这边,那么如果能够再得到娄政的增援,的确是很有机会将刘昱部贼1举击败。

不管击败刘昱部贼后,能不能像番侃展望的那样,再把湖6、高平、戚亭等县收复,至少把刘昱部贼击败,就已是1桩实打实的大功!

末了,满典做出了决定,他说道:“我便与番公1道向府君上书,请求府君给你我增援。”说完,又问道,“可是番公,咱退1步说,如果府君当真是不肯再给你我增援,而又万1是刘贼所遣之贼兵先抵近了方与,你我如何应对?”

“如果真出现了这种情况,满公,咱两人就兵分两部。”

满典说道:“兵分两部?”

“劳满公坐镇方与,依靠方与县城,阻击刘贼所遣之贼兵,仆则率引精兵潜往东行,先将湖6之贼歼灭,然后回来,再与满公内外夹击,寻机再败刘贼部贼兵!”

有1点,满典说的是对的,那便是湖6县城的贼兵少,其若来攻方与,相比刘昱那边能派来的贼兵,肯定为少,柿子先挑软的捏,那么就算是刘昱派的贼兵先到了方与,番侃1样还是要先打湖6的贼兵。

两人计议已定,当天便叫联名上书娄政,请求娄政再为他俩拨兵千人。

昌邑郡府。

满典、番侃的上书,娄政才刚看完,刘宣便来求见。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