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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七章 苏轼是什么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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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猜对了一部分,却没有猜对全部。

勤政殿的设立,赵曦几乎完全是借鉴后世会堂的,到了前年,才算是完全的完工了。

所以,勤政殿也是有各路的殿堂的。而分组讨论,也是根据朝廷的十七路来分开的。

至于职能,则是完全根据朝廷衙门分开的。

所以,苏轼还是有蒙混机会的。毕竟,从议政到参政,整个荆湖路几十人呢。

另外一个苏辙没预料到的是,没想到荆湖路不仅仅是派来了监察官,更是有蔡确这样的副总监察官莅临。

“诸位同僚,受官家委托,确参与荆湖路的分组讨论。由于内阁大臣与总监察官都需要参与国朝各路,朝廷各衙门的分组讨论,在时间上需要排开。”

“所以,在内阁大臣和总监察官到位时,国朝各路朝廷各衙门需要讨论朝廷实行的新法。至于提案议案的讨论,将由各路各衙门自行组织。”

“另外,我只是受官家委托参与,只做为倾听者……”

蔡确是嘉佑四年进士及第,苏轼是嘉佑二年进士及第。苏轼能感觉到这时候蔡确的那种意气风发,而自己…~

虽然苏轼看不上蔡确,甚至一直认为蔡确是幸进之臣,更是对他的钻营不屑。可这时候,他仍然无法让自己平静。

论官阶,蔡确比不上荆湖路的主官,甚至待遇上比不上荆湖驻军的武将,可这时候,受到的尊敬却显而易见。

人家是官家的近臣!

蔡确并没有指明,分组讨论需要不需要统一意见…~这个是如今朝廷比较时兴的。用官家的话,叫做统一思想。

所以,从一开始的讨论,就进入了白热化……

“役兵之法,对于国朝军力强盛的确有益,可役兵之法所规定的服役年限,这很容易造成军伍的动荡……”

“国朝是募兵制,是祖宗法度,国朝军卒同时又是终生制,加上如今国朝火器装备军伍的原因。倘若容许军卒退役,会不会造成国朝的火器泛滥……”

“火器制造在工坊城,军卒入军伍,只是训练如何使用火器,而不是如何制造火器。再说了,役兵之法已经规定,朝廷会根据军卒在军伍的表现,对服役期满的军卒,将根据在军伍中的表现,是继续服役还是安置工坊城,亦或是到地方任职等等……”

“既然有服役期限,就是说朝廷容许服役期满后恢复原本身份,服役期满的去向并不具备强制性。下官以为,朝廷应对服役期满的军卒增加强制性服从朝廷调配的条款……”

“不妥,役兵法规定,所有大宋的适龄丁口,都有义务服兵役,不论出身。这就是说,士子也有富兵役的义务。倘若朝廷有强制性条款,是否可以强制士子不得参加大比?”

你一言我一语,整个讨论确实是热烈。负责记录的秘书处和监察官,根本来不及完整的记录下来。

苏轼看着激烈讨论的同僚,真心有些无语。

他们所说的问题,在朝廷役兵法讨论稿中,已经完全做了释义,有专门的条款引导。

这也是他昨天听从了小弟的意见,真的用心看过役兵法的。

“役兵法对于服兵役的事宜是有引导的。士子入军伍,首先是到讲武堂接受培训,从而确定入军伍后的职衔是文臣还是武将。”

“其次,役兵法对于服役的军卒,将分为工程军卒、征战军卒、辅助军卒和义务军卒。从字面上理解,朝廷对于服役退役安置是有计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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