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零章 这是辱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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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曦轻轻的吹着朱砂叉,似乎很着急让它干了,也好让相公们赶紧带走。
就那个猩红的叉字,特刺眼,就跟画脸上一样……韩琦真后悔顺着王介甫这时候来垂拱殿。
这一阵他也冷静了。事已至此,他最不应该继续纠缠此事,而是该考虑怎样应对御史台那些闲得无聊的臣子……没事弹劾相公,是他们最喜欢做的事。
“陈昌之如今在汴梁……着有司配合开封府查办吧……那个,按国朝律法,贩卖私盐者该当何罪?”
赵曦像是无意,手里再一次拿起陈昌之案情的奏报,若有所思的说,然后口气一转,又问起律条了。
就跟他真不记得一样。
“官家,国朝不杀士大夫!”
“哦,司马相公认为此陈昌之罪责已经够得着杀头了不成?”
还担心没人搭茬……这司马老头太可爱了。
韩琦估计有心捂住司马光的嘴拖出去!
你起什么哄啊?官家让有司配合开封府查办,就是开封府的王拱辰再不近人情,在对待文臣上,也一样会网开一面。
可你司马君实跟官家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这就是让官家对案件定基调了。
“官家,太祖誓约,非谋反之大罪,国朝不得杀士大夫。不管陈昌之是否罪之至死,也不可杀!”
“哦,司马相公,诸位,其实我一直想知道,当祖宗誓约与《宋刑统》相悖时,朝臣以那个为遵?”
赵曦这不是欺负老实人,是真想知道。
其实,具体以哪个为遵,赵曦也大概猜得到:看触犯者的身份而定。
“当然以……”
“司马相公……”
“官家,《宋刑统》适用于臣民,而太祖誓约是皇家誓约,用于约束君王,二者并不冲突。”
文彦博的话很明白。《宋刑统》可以给士大夫定罪,但杀与不杀那是官家做主。
杀……有违太祖誓约,不杀,相悖《宋刑统》。
“当然,官家为金口玉言,可赦免天下诸般罪责。”
里外都被你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从年少时那次演习,赵曦就对文彦博有那么点兴趣。果不其然,这尴尬的局面,老文还是解了。
“哦,如此看来,应该是朝堂做朝堂的,君王做君王的了。也罢,就以此办理吧。”
以此办理?以什么办理?说明什么了?
难不成还真的明晰的把陈昌之的罪名坐实?最后由官家来赦免?这成什么了?
不止韩琦对司马光有怨言,好像都有点不乐意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虎难画骨。人有良莠,相公是人,朝臣也是人。”
“韩相公,陈昌之之事不关韩相。韩相处汴梁,陈昌之于秦州,千五百里,虽有心教导,却鞭长莫及。”
“子女尚且难以周全,况且只是个看重的下官?国事为重,韩相莫以此为难。”
还不如不说呢。
韩琦已经退避了,进来垂拱殿一言不发,就是在回避陈昌之的事。
没想到官家临了非要点明!看似劝慰,更像是告诉韩琦:老韩,这是你的人吧?我知道。
关键是,韩琦才跟官家因为举荐之责辩过。
韩琦的脸,一阵黑一阵白的,烧的不行不行的。
王拱辰知道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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